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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出口关税 缓解化肥公司经营压力

发布时间:2008-11-21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1月13日发布通知,自2008年12月1日起,调整征收出口关税(包括暂定关税和特别关税)的产物范围和税率。其中包括降低部分化肥及其原料的出口关税;降低氮肥、磷肥等及其部分原料的特别出口关税;调整尿素、磷酸二铵(DAP)、磷酸一铵(MAP)等化肥产物的淡季出口关税征收方式;以及取消部分化工产物的出口关税等。  
点评: 
  出口关税下调力度超出预期,促进经济增长成为优先考虑。本次出口关税调整与化工行业有关的主要是氮肥和磷肥产物,调整力度较大,超出我们原先的预期。尤其是取消了尿素、顿础笔、惭础笔等主要氮肥、磷肥产物的淡季特别出口关税,并下调淡季暂定关税,反映出政策上有重大调整。07年4季度以来,由于国际化肥价格大幅上涨,刺激国内磷肥和氮肥出口激增,为保障国内用肥旺季的化肥供给,抑制国内化肥价格的过快上涨,同时抑制资源类产物的过度出口,国务院相关部门在08年前4个月先内先后4次上调化肥产物出口关税。8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再次发布通知,从9月1日起将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别出口关税上调至150%,并将所有化肥产物的特别出口关税征收期间由9月30日延长至12月31日。、本次关税调整取消了尿素、惭础笔、顿础笔等主要氮肥、磷肥产物的淡季特别出口关税,并下调淡季暂定关税税率,重新放松了氮肥、磷肥产物的淡季出口,一方面是由于氮肥、磷肥公司在产物价格大幅下跌、需求不畅、煤炭等原料和动力价格仍在相对高位的情况下,经营陷入困难境地,需要政策上加以松绑;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在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对中国经济形成严峻挑战的背景下,促进经济增长已经成为决策部门的优先考虑。 
  淡季划分时间较长,有助价格逐步与国际联动。本次出口关税调整方案中同时对2009年底之前的氮、磷肥淡旺季进行了明确划分,其中淡季时间均在5个月以上,有利于促进出口,并促进氮、磷肥的价格逐步与国际联动。 
  氮肥行业:短期尚难出口,但有望提前见底。目前国内尿素市场价格在1750元/吨左右,国际市场尿素价格经过7月份以来的大幅下跌,目前在300美元/吨左右,约合人民币2050元/吨。假定12月份维持现价,考虑到10%出口关税以及运费,则出口暂时还不具价格优势。但是在新的关税政策下,淡季的尿素价格有了支撑,考虑到氮肥行业目前处于成本高企、内需减少、价格滑落的不利因素集中时期,一旦煤价回落或国际尿素价格回升,都将为公司经营带来转机,因此氮肥行业有望提前见底。 
  磷肥行业:短期压力缓解,中期尚待寻找新的平衡。由于原料硫磺价格暴跌,目前国内市场磷酸二铵(顿础笔)价格滑落至3200元/吨左右,而国际市场由于磷矿石的高成本,价格仍有800美元/吨(折合人民币5450元/吨),一旦实施淡季出口关税,国内磷肥具有较明显价格优势,因此本次关税调整将为国内磷肥价格带来一定支撑,并为国内磷肥公司的短期经营压力带来较大缓解。 
  与国际公司相比,中国磷肥公司具有磷矿石成本低廉的优势,但也有硫磺受制于人的劣势,08年国内磷肥市场由于价格高企导致需求受抑制,公司库存较多,实施淡季出口后,预计国际市场磷肥价格将继续下跌,与此同时硫磺价格有望从深幅下跌中反弹和逐步企稳,而中国的磷肥行业也将在国际、国内原料和产物价格的动态调整中寻找新的平衡。考虑到国内磷肥行业产能仍然过剩,同时许多公司高价买入的硫磺等原料和高成本下生产出的产物需要至少半年的时间进行消化,因此我们暂时维持对磷肥行业较为谨慎的看法。 
  磷化工行业双重受益。本次出口关税调整通过两条途径对磷化工行业产生影响:一是将黄磷和磷酸的特别出口关税由100%下调为75%;二是通过下调磷肥关税,缓解磷肥公司的经营压力,对磷矿石、黄磷和磷酸价格形成支撑,间接改善磷化工行业经营环境。8月份以来,由于硫磺及磷肥价格下跌带动,以及下游需求不振,黄磷价格由24000万元/吨下跌至近期的13000元/吨。本次出口关税调整对磷化工系列产物价格的企稳以及公司经营形势的好转具有正面意义。

   (来源:中华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