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2010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
发布时间:2010-01-07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和《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现公布2010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
2010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别为: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尿素330万吨。
凡获得化肥关税配额的单位,自2010年1月1日起即可办理有关进口证明。持有国营贸易配额的单位必须委托国营贸易公司代理进口,不得委托非国营贸易公司代理进口。国营贸易配额须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中注明&濒诲辩耻辞;国营贸易&谤诲辩耻辞;,非国营贸易配额须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中注明&濒诲辩耻辞;非国营贸易&谤诲辩耻辞;。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叁十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