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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关税出台:氮磷利好钾不变

发布时间:2014-12-17

   12月16日下午,国家财政部正式发布《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氮肥、磷肥出口关税取消淡旺季差异,钾肥出口关税不作调整实施,氮、磷迎来利好。
   具体而言,2015年,磷铵(一铵和二铵)出口全年从量计征,税额为100元/吨;尿素出口全年从量计征,税额为80元/吨;氮磷二元肥全年实行5%的出口关税。较2014年均有较大调整。
重过磷酸钙和其他过磷酸钙全年实行5%的出口关税;钾肥方面,硫酸钾和其他氯化钾全年实行600元/吨的出口关税;此外,叁元复合肥、其他矿物钾肥以及化学钾肥全年实行30%的出口关税。
   分析认为,2015年磷铵、尿素和氮磷二元肥的出口关税较2014年有较大调整。磷铵淡季出口关税较2014年增加一倍,而旺季出口关税较2014年明显下调;尿素淡季出口关税较2014年提高一倍,而旺季关税也明显下调。而氮磷二元肥在取消出口淡旺季的同时,出口关税较2014年总体也处于下调态势。
   钾肥、重钙和三元复合肥的出口关税较2014年没有调整。钾肥方面,硫酸钾关税暂不调整,近两年受行情利好拉动,国内硫酸钾新增装置大幅增加,前期业内曾有预期明年硫酸钾关税取消,若暂不调整,则出口预期拉动将有所下降。
公司人士透露,取消关税淡旺季政策,将有利于我国厂家根据国际市场变化灵活调整出口策略,明年氮、磷出口都有望迎来利好。
   受访经销商认为,关税新政有望对今年冬储甚至明年春耕时期的氮、磷价格产生拉动,因为一旦国内供大于求的问题得到缓解,氮、磷市场走旺可期。

   (来源:中国农资导报网)